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系别 |
专业 |
科类 |
人数 |
学费(元/年) |
陶瓷艺术学院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艺术(文、理) |
95 |
5000 |
雕刻艺术设计 |
艺术(文、理) |
65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文理兼收 |
65 |
美术教育 |
艺术(文、理) |
95 |
设计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艺术(文、理) |
60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术(文、理) |
55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文、理) |
80 |
产品艺术设计 |
艺术(文、理) |
6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文、理) |
50 |
风景园林设计 |
文理兼收 |
70 |
数字艺术学院 |
影视动画 |
艺术(文、理) |
40 |
动漫设计 |
艺术(文、理) |
6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交互设计) |
艺术(文、理) |
60 |
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商美工) |
艺术(文、理) |
45 |
动漫制作技术(VR虚拟现实制作技术) |
文理兼收 |
55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UI) |
文理兼收 |
60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文理兼收 |
40 |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
陶瓷制造工艺 |
文理兼收 |
9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兼收 |
6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兼收 |
5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兼收 |
70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兼收 |
50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文理兼收 |
70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收 |
75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收 |
40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收 |
45 |
跨境电商 |
文理兼收 |
50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文理兼收 |
85 |
社会体育 |
文理兼收 |
50 |
三、 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 3月2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 4月6日-7日上报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4月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五、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