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招招生原则
1、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单招专业汇总
三、单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四、单招报考条件
1、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4、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5、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6、美术与设计类。面向美术与设计类艺体考生。
7、艺术体育特长类。符合招收特长项目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