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幼儿教育已被世界公认为重中之重的教育,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大政方针,幼儿园“公办、民办交举”的决策出台。十八大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明确了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特组织《保育员》鉴定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
职业定义
在托幼机构、社会福利及其他保教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养育、保健,并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保育员/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连续工作5年以上;
(3)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保育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2年以上;
学费、报考材料
(1)、五级/初级:学费11080元(含书费、辅导资料费、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
(2)、四级/中级: 学费1180元(含书费、辅导资料费、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
(3)、报考材料:2张1寸免冠照片、2张2寸黑白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名咨询
傅老师:15270606399(微信同号)
咨询QQ:273039720
上课地址
赣州经济开区华坚商业街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