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单招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提高我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 |
学费/年 |
1 |
黑色冶金技术 |
5000 |
2 |
有色冶金技术 |
5000 |
3 |
工业分析技术 |
5000 |
4 |
材料工程技术 |
5000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00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00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 |
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1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000 |
11 |
数控技术 |
5000 |
1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00 |
13 |
智能控制技术 |
5000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00 |
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00 |
16 |
会计 |
5000 |
17 |
工商企业管理 |
5000 |
18 |
市场营销 |
5000 |
19 |
电子商务 |
5000 |
20 |
智能产品开发 |
5000 |
21 |
软件技术 |
5000 |
22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5000 |
三、考试纪律
1.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者不得担任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考试过程中所有监考及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考试〔2011〕2号)的要求设置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专人值守。
3.严格命题组织管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号)规定,试题、评分标准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须按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的命题领导小组,加强命题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防命题错误。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命题或拟卷场所全面封闭,并进行全程监控,所有参与命题或拟卷的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命题或拟卷场所,命题或拟卷完成后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隔离,直到考试结束。
4.强化试题试卷安全保障。试题清样、试卷、答卷的交接、印制、运送和保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的规定执行。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试题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要全程视频监控,定期回放检查。试卷和答卷的运送方式要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防试题泄密。
5.与所有考试阅卷、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监考工作纪律,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和维护,把好考场入口关,严防替考,严防考生携带各种作弊工具,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四、单招录取
(一)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附件1)。即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的分数加上享受优惠政策分数后的总分计为其参加录取的分数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的分数(含享受优惠政策的分数),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先看文化素质;若文化素质同分,再看技能测试),录满为止。依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如录取控制线上的同分考生可以全部录取,我校将严格遵照执行。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五、新生入学及缴费
被本校录取的考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考普通类并录取的,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报考联合培养类并录取的,到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报到。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