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对象
2021年初中毕业,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未被录取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的考生。
二、填报志愿时间
2021年8月2日9:00—8月7日18:00。
三、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本人须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点击“中考学考”栏目,再点击“高中阶段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钮,进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报名序号和密码,输入验证码后登录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如考生遗失报名序号和密码,可到初中学考报名所在县(区)招考机构查询。
2.2021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代码、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及联系人信息等均在登录管理平台报名系统的首页显示,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及咨询使用。
3.考生必须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填报志愿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8月7日)由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期间可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凡在规定时间未填报或未提交的,均认定为自动放弃该次志愿填报。
5.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要求填报平行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高职院校不得自行组织未填报志愿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
6.院校必须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本校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也不能自行申请退档。
2021年江西省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细则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3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1年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我省2021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可网上填报4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4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个平行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与征集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或后续投档。
第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在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条 未被录取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的考生,可在8月2日-8月7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填报非师范定向的五年制高职院校、专业志愿。
第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是由计算机依据考生排序名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即:先按参与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4个平行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平行志愿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按照计划数1:1投档,将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投档院校。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逐个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分数;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分数;若数学同分,最后看外语分数。
第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总分按照2021年全省统考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5分、化学75分、道德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总分共计740分。
第六条 平行志愿投档院校后,院校必须严格按照考生成绩及填报的4个专业志愿,确定考生拟录取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布新生报到等事宜。
第七条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等原因需要退档的,院校必须提出书面退档申请,说明退档原因并加盖院校公章,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进行退档处理;对退档后产生的遗留问题,一律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第八条 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第九条 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在最低控制线上有序组织有意向就读的考生填报本校志愿、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由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并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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